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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谁该反思?????
[ 2008-5-19 17:22:00 | By: 城市边缘 ]
 

如何将地震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读《耿庆l国是真正的地震专家》等文有感

(王在安 2008-5-18

张云的博文《耿庆国是真正的地震专家》等文章给我们提供了关于唐山地震和汶川地震预测方面的重要信息,它揭示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

在我国的社会体制下,作为进行地震预测的科学家,其表达自由权利受到了严重的限制;作为地震发生区的居民,其知情权事实上被剥夺了;正是由于我们的社会体制存在着限制公民的表达权和知情权等基本政治权利的重大缺陷,导致地震发生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被成倍地放大了的悲剧发生。

基于此,我读后有两点感想

感想一:地震是天灾,社会体制缺陷“人祸”,社会体制"人祸"往往能够成倍放大地震“天灾”的危害。

32年前的唐山大地震曾被中国科学家张国民、耿庆国等人准确预测,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体制的缺陷,这一准确预报并没有引起国家执政者重视,也没有引起唐山市领导人的重视,只是引起了唐山地区青龙县领导人的重视。只有青龙县领导人在唐山7.8级大地震发生前,向全县人民作出了地震“短临预报”,并采取了有效地防范措施。

最终的结果是:

青龙县在唐山大地震时损坏房屋十八万多间(其中倒塌七千三百多间),全县47万人,却没有一人因地震而死亡。

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没有向人民作出地震预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的唐山市其它区县,在地震中的直接遇难者超过20万人。

这一案例说明四个问题:

第一,在存在着重大缺陷的社会制度条件下,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将被成倍、成10倍、成百倍地放大。

第二,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人类不能控制的,而社会制度的缺陷则是人类可以通过社会改革创新消除的,所以地震等自然灾害是“天灾”,而社会制度的缺陷就是所谓的“人祸”。

第三,由于“人祸”能够成倍、成10倍地放大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制度缺陷这种“人祸”猛于地震灾难等“天灾”。

第四,在社会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的条件下,唐山市青龙县人民得以在唐山大震中逃生只是罕见的例外,而唐山市其它区县数十万人遇难受伤则是必然的、普遍的现象。

感想二:要避免地震等自然“天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自然灾难被成倍放大的悲剧重演,最好的办法就是执政党、政府与全国人民一起,以抗击地震灾难的勇气和决心推动和实施消除社会体制缺陷“人祸“的改革。

张云先生等人在《耿庆国是真正的地震专家》等文中披露了以下事实:

1. 1976年唐山大地震发前,张国民、耿庆国等科学家就有准确预测,并于当年“721日直接给主管华北震情的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室副主任梅世蓉打了电话,请求立即听取汇报,但梅世蓉把汇报时间推迟到了26日。

 “26日那天,国家局来了15个人,梅世蓉没到。国家局的同志听取了整整一天的汇报后,传达了梅世蓉的意见。“当时梅世蓉的意见是:四川北部为搞防震已经闹得不可收拾,京津唐地区再乱一下可怎么得了?北京是首都,预报要慎重!

结果,在当时那种“统治者的政治需求高于公民知情权和生命权利”的重大缺陷的社会体制下,除青龙县人民避免了生命损失之外,唐山市其它区县数十万人遇难,社会体制缺陷的“人祸”成10倍地放大了唐山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灾难和损失。

2.对这次汶川大地震,科学家事前也有比较准确的预测。

1)耿国庆等科学家在2006年“提出中期预报,近年阿坝地区将发生7级以上地震。”

22008426日和27日在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下属的天灾预测委员会经集体讨论,作出在一年内(2008.5-2009.4)仍应注意兰州以南,川、甘、青交界附近可能发生6-7级地震的预报(文字报告已报中国地震局等,430日密件发出)“。

3)耿庆国“根据强磁暴组合,明确提出阿坝地区7级以上地震的危险点在58(前后10天以内)”(以上地震预报三要素:震级、地点、时间均已明确)。”

但是,由于我们国家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包括表达权和知情权)失缺的重大社会体制缺陷,导致关系到千百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这些汶川地震预报信息被封锁,一方面作为科学家的公民无法自由表达,另一方面作为震区居民的千百万公民不能及时获知,最后是各级政府没有能够像32年前青龙县领导人那样组织人民实施防震抗震方案,终于导致汶川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再次被成倍地放大了的悲剧发生!

 
 
 
Re:汶川地震谁该反思?????
[ 2008-5-21 14:16:41 | By: liaimin ]
 
一针见血啊 !建议多多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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