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000886证券简称:海南高速公告编号:

2025-040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丽娅女士和金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王丽娅女士和金勇先生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连续任职将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王丽娅女士和金勇先生于2025年9月7日日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其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王丽娅女士和金勇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

鉴于王丽娅女士和金勇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丽娅女士和金勇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丽娅女士和金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丽娅女士和金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丽娅女士和金勇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肯定和衷心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傅国华先生和刘欣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傅国华先生和刘欣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按规定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傅国华先生和刘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附件:傅国华先生和刘欣女士简历。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附件

傅国华先生简历傅国华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二级教授,管理学博士,历任海南大学原副校长、海南大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评审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特聘研究员,海南省儋县第九届人大代表、常委,儋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省第二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海南省第四届、第五届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委员,琼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欣女士简历

刘欣女士,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士学位,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国注册培训师。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董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部高级专家。现任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发展中心特聘专家、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丰沃增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操出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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